(2012-05-14)消費者會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而購買,行銷者則是希望消費者能夠購買超出其需求,以獲取超額利潤。吃到飽對行銷人而言就是一個「好康」的陷阱,而消費者也樂於為了「多餘」的消費而買單。
(文/溫慕垚)曾幾何時,吃到飽的行銷方式已出現在各種服務。最初是餐飲業的吃到飽,如火鍋,自助餐,沙拉吧…。而後有電信業的上網吃到飽、漫畫店的看書看到飽等,吃到飽的行銷方式似乎已成為一種普遍的行銷手法。但吃到飽的方式,對於店家和消費者,是否是雙贏的行銷術?
先站在行銷者的立場,沒有一家提供吃到飽的廠商是存心做善事(賠錢),所以可能在食材或服務上打些折扣,以填補「量」的落差。例如一家餐廳同時提供單點和吃到飽的餐點,單點的食材一定要比吃到飽的要好(否則誰要單點?);電信公司提供的上網吃到飽,則會有網路塞車,頻寬不夠用的狀況。提供吃到飽的廠商打的算盤是利用大量的進貨,壓低自己的成本,同時爭取最多的消費者來分攤成本並獲利,但若消費者的數量超過所能承載的數量,就會影響到品質,例如吃到飽餐?的食材來不及補,或某些食材不足以供應全部的客人而降級;電信公司的上網品質不佳等,反而影響了自己的品牌形象。
再看被吃到飽訴求吸引的消費者,主要是打著「賺回來」的心態,反而會造成過度的消費。例如去吃到飽餐廳的消費者,除了是天生大胃王外,其實大多吃不到「回本」的量。意即以自己平常單點的量及需要付出的代價,其實會比吃到飽的訂價還低,即使為了「值回票價」而多吃下去的量,反而讓自己享受食物的價值下降(就是經濟學所說的邊際效用遞減),這就是去吃到飽餐廳,一開始吃的很高興,但到最後變成舉步維艱的不舒服結局。
又如電信公司的吃到飽費率,表面上是使用者可以無限量的悠遊網路世界,但反而讓自己花過多的時間在網路上,而排擠了其他正常的工作與生活,現在社會的「低頭族」,就是在網路吃到飽的行銷手法下造成的,另外,過多的網路使用者也會造成網路品質下降,對於使用者而言,過多的使用量及變差的網路品質,都是自己使用吃到飽服務的結果。
消費者會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而購買,行銷者則是希望消費者能夠購買超出其需求的數量以獲取超額利潤。吃到飽對行銷人而言就是製造了一個「好康」的陷阱,而消費者也樂於為了「多餘」的消費而買單。以社會資源的角度來看,吃到飽可能是一種浪費,但唯有消費者認知到自己的真實「需求」的情況下,才有可能會讓吃到飽的行銷手法開始減少。
近來微電影儼然成為新的行銷寵兒,繼臉書的粉絲頁後,不使用微電影好像就跟不上行銷的潮流,但微電影一定是有效且必要的行銷手法嗎?下周將跟各位分享。也歡迎讀者來信告知想要了解的行銷議題。(溫慕垚現任動腦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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