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外觀或內裝很差的車的可能性降低﹐ 消費者的購車風險也大幅縮小﹐ 廣告人的創意也應同時宣告鬆綁才對。

看似不太聰明的表現手法﹐讓Activa Life的廣告保留了一點娛樂味道。
◎挑得起﹐就要放得下﹗ 

批評本來就比創作容易﹐價值也沒有創意高﹐所以在歷史上留名的是創作者﹐少有批評家。就算有﹐留下的也多半是「扯創作者後腿﹐污蔑創作者天份」的罵名。
批評會遭致身後罵名之外﹐亦難逃現世報應﹐大者如朋友反目﹐小者如挨人悶棍。反正批評是件苦差事就對了。既然再度挑起雞蛋﹐就得放下這些顧慮﹐斷無兩面討好的可能。如果挑得令你不滿﹐我在此先鄭重說句「失禮」﹔如果挑得令你痛快﹐在街上遇到我﹐買顆茶葉蛋請我吃﹐替我補補元氣﹐以便我挑得下去。 

  住我家樓下的老胡最近愁眉不展﹐因為他終於狠下心賣掉被他「操」了11年的小車─他竟然有辦法「賣」掉那部排氣聲比喇叭聲響亮的老東西﹐實在沒有天理。他抵死不肯打電話給廢車回收機構﹐熬了4個月硬是找到買家。願上帝保佑那位剛退伍的勇敢年輕人。

  把一部活不了多久的老車賣給別人果然會有報應。胡太太對買新車這檔子事﹐展現無比的堅持﹐她早就很哈布萊德彼特開的那輛TOYOTA ALTIS﹐老胡當然心裡有數﹐自己老婆愛上的其實是那滿臉鬍渣的頹廢傢伙﹐如果這傢伙推薦的是一輛卡車﹐他可能要準備開卡車上班了。

  胡太太完全不屑老胡辛苦蒐集來的多種汽車型錄﹐還不斷提醒老胡買車的預算是兩人共同的積蓄。胡家已經陷入一場「理性與感性」的戰爭﹐據我大膽推測﹐老胡那張條理分明的比較表﹐絕對輸給那張鬍渣臉。

  坦白說﹐我覺得老胡的購車態度有些落伍﹐除非他是汽車玩家﹐否則那些「公斤∕米﹑缸徑﹑軸距﹑拖曳臂﹑扁平率」的專有名詞根本毫無意義﹐研究了半天﹐一旦親臨燈光效果奇佳的展示間﹐望著臘光炫麗的車身﹐坐進舒適的駕駛座﹐手握方向盤﹐吸一口新車特有的化學味道﹐陷入「情境銷售」之中的消費者﹐不會比面對1千朵玫瑰攻勢的純情少女來得堅強。 

買代步工具 還是買動力機械﹖ 

  所以﹐現在汽車型錄美美的﹐相形之下﹐多年前的型錄就有點像汽車解剖學別冊。而現在汽車廣告也做得愈來愈輕鬆﹐不像以前必須費心安排諸如「過彎﹑急煞﹑奔馳﹑開音響﹑吹冷氣﹑用車內化粧鏡上粧﹑全家人加上小狗塞在車內……」這些經典鏡頭。

  這樣說吧﹐由於汽車大廠要做出外觀或內裝很差的車的可能性極低﹐消費者的購車風險大幅降低﹐廣告表現朝向「品牌偏好﹑形象好感」移動勢所必然﹐廣告人的創意也應同時宣告鬆綁才對。

  往好的方向看﹐汽車不必然擔當主角﹐故事不一定發生在車子身上﹐創意也不必優先從車上尋找。用極端一點的說法﹐當車體在廣告中的比例愈小﹐代表汽車廠商對自己的產品愈有信心﹔當圍繞在汽車四周的創作素材愈多﹐代表廣告的可看性愈高。相信能夠取得創作制高點的廣告人﹐就像重新獲得配發各式武器的戰士﹐會有種解放的快感。 

想賣汽車﹖先賣女人﹗ 

  相對於其他汽車﹐Ford Activa Life的發想軸線由「美麗女人搭配漂亮轎車」的傳統邏輯﹐轉為「發生在這樣的女人身邊的故事」。女人引發的聯想當然比車子多﹐女人的想法當然比四缸引擎有趣﹐女人的臉蛋當然比不會做表情的鈑金耐人尋味﹐這種創作制高點已經相對拉高﹐剩下的就看說故事的功力囉﹗

  其實這也是最讓人煩惱的部份。人的創作慣性通常是漸趨複雜的﹐當愈往標高處前進﹐愈可能自我暗示成思想家甚至哲學家﹐不甘於生產太簡化的點子﹐因為那顯得膚淺﹐或者表示自己不夠用功。這就是為什麼有些品牌的廣告調性在操作幾年之後﹐老喜歡搬弄什麼「人生態度﹑心理補償﹑生理反饋……」﹐似乎站的創作位置愈高﹐便該弄些吹雲造霧的行當﹐才得以突顯有別於凡品的品牌價值﹐以及身為品牌形象操盤手的貢獻。

  我確信廣告離開了娛樂便一無所有﹐生活態度再嚴謹的人也需要被娛樂﹐而娛樂其中一個特點是「簡單易懂」﹐所以沒有人會把閱讀哲學書籍當成娛樂﹐所以史蒂芬.史匹柏的「搶救雷恩大兵」票房壓倒庫布力克的「紅色警戒」。

  所幸﹐Activa Life的廣告塑造了一名簡單的女人﹐她很具備一般普世標準的女人樣﹐在午后的露天咖啡座﹐以美美的姿勢捧著一杯咖啡。她驕傲得難以掩飾﹐因為楞頭楞腦的肌肉男貪婪地瞅著她─雖然這傻小子根本不是帥哥。

  說穿了有啥了不起﹖破破紅磚道邊的廉價組合桌椅﹐一名臂膀比腦袋粗大的稚嫩猛男﹐一輛平價轎車﹐任誰也不會將此情此景與高檔﹑氣質﹑品味﹑尊榮劃上等號。但這偏偏正是本廣告做的正確選擇﹕畫面裡什麼都可以有﹐就是不要太有想法。

  真的﹐還好這個女人沒有賣弄智商﹐還好創作者把女人當女人處理﹐還好所有一切看來都不太聰明﹐才讓廣告留住該有的娛樂效果。

廣告就是應該簡單一點 

  我的廣告公司英文名「Simply Ads」的意思是﹕簡單講﹐廣告就是廣告﹐就是如此簡單。你可以把它翻成「簡式廣告」。相對於沈重複雜的廣告﹐「Simply Ads」更接近傳播工具的本質﹐是做到筋疲力竭的資深創意人的救贖之道﹐是不斷搜索枯腸的年輕創意人的救命仙丹。

  看看Peugeot 206的表現﹐你會更明白簡式廣告的意義。清潔工人盯住駛過的轎車﹐將同伴當垃圾拋進車中。天呀﹐這是多麼簡單的想法﹗好像沒用大腦思考就唬弄出來的玩意兒﹐像一則笑話或單格漫畫的份量﹐空洞輕飄。這就對了﹐它好就好在這裡﹐像笑話也罷﹐像漫畫也罷﹐偏偏不能像散文﹐不能像小說﹐更不能像詩。它簡單到創作者決定放棄標題﹐深怕下了一個自以為聰明的標題﹐結果做了一件畫蛇添足的蠢事。 

  Peugeot比Ford更沒想法﹐更不用大腦﹐更容易了解﹐更有廣告味。這種廣告看似平常﹐在台灣卻不多見﹐原因是台灣創作者比較喜歡有學問的感覺﹐比較不樂意運用單純的反射動作想創意。

  也許在這個習慣於比拚腦力的現代都會(我指的是綜合廣告代理商百分之百群聚的台北市)﹐智識產業的遊戲規則被想法主導﹐而不是行為﹐知識份子早有依靠知識而不依靠常識的傾向。廣告文案人員可能把楚浮﹑黑澤明講得頭頭是道﹐卻自認無需了解「經建會」與「經發會」的區別﹔而藝術指導忙著跟上最流行的影像視覺潮流﹐或根本把自己鎖在最老舊的表現手法裡﹐不太擅於從生活情境中﹐找尋具有共鳴感的點子。以致於本就不甘於平凡的創作者﹐較常透過「想法﹑知識」構思作品﹐較少透過「行為﹑常識」。 

當東方遇到西方 

  我不敢用太不敬的言辭評論Audi A4廣告左側的座像﹐我甚至弄不清楚祂是佛﹖是菩薩﹖或只是一尊神像﹖以及祂為什麼要像那樣坐在那兒﹖我啟動腦海中的知識系統﹐試圖連結每個可能的線索﹐包括「觀自在」﹑「歡喜佛」﹑「大慈大悲觀世音」﹐但仍然不懂祂的玄機何在﹖

  看這尊神像的姿態及衣著﹐不像一般人印象中的神佛菩薩﹐恕我眼拙。但倘若有擺放的理由﹐理由在哪兒﹖難道眼拙如我者只是少數嗎﹖

  從策略的大處觀之﹐急於與雙B相提並論的德國名車﹐適合用如此神祕傳統又東方的表現素材嗎﹖從創意的小處觀之﹐祂的存在好比眼睛飛入一粒砂﹐給人明顯的異物感。

  老實說﹐換個活生生的俊男或美女坐在同樣位置﹐縱然看不出什麼意義﹐好歹比較好看。退一萬步說﹐即使讓車子孤伶伶地停在那裡﹐問題也不大。汽車外觀足夠吸引人的視線﹐單純展示一樣有可觀之處﹐這本來就是汽車比其他商品佔優勢的地方。換言之﹐如果你想不出適合的創意﹐乾脆祭出「Product is Hero」的大旗﹐只要外型夠水準﹐車子的確會自我推銷。 

  Ford Focus是那種廠商捨不得隱藏它長相的車子﹐應該大方秀給消費者看個清楚。這時候創意人員就該知所進退﹐別不識趣地弄個「喧賓奪主」的創意﹐為難客戶之外﹐自己也吃力不討好。

  就如同雄心萬丈的登山者在攀登高峰之後﹐任你怎麼告誡他不要破壞山的自然﹐他總按耐不住要在山上找顆樹或岩石刻下大名。Focus是如此搶眼而不可褻玩﹐雖說創作者很難在廣告上留下努力的痕跡﹐又豈可如此這般地船過水無痕﹖因此﹐創作者以「看見Focus﹐就看不見別的」之標題﹐權充登山者刻於岩石的大名﹐也不枉走過一遭。

  老實說﹐是有點兒狗尾續貂﹔好在名字刻得不太深﹐倒也符合畫面營造的感覺﹐低空掠過﹐有驚無險﹗ 

少煩消費者﹗ 

  我們真的必須隨時提醒自己﹐不要去打擾消費者觀看廣告的興致。對消費者而言﹐廣告有時不等於一段故事﹑一組影像或一句標題﹐更不等於策略﹑定位或承諾。廣告不就是好看不好看﹑有趣不有趣﹑喜歡不喜歡﹑記得不記得嗎﹖這些看似簡單的二分法﹐實際上很接近閱聽眾看待廣告的心理。在好看不好看或喜歡不喜歡之間﹐沒有多少灰色地帶﹐凡是好看的就愛了﹐不好看的便忘了或嫌惡地記住﹐鮮有什麼「有點喜歡又有點不喜歡」這樣模稜兩可的情形。廣告裡的干擾因素愈少﹐被消費者嫌惡的風險愈低。特別是假使你好不容易掌握了一個被愛的廣告元素﹐千萬別自做聰明地添油加醋﹐壞了人家觀看廣告的興致。

  明星代言的產品海報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明星帥氣或美麗身影以外的東西﹐包括產品在內﹐最好懂得「以小事大」的道理﹐將姿態放低才有依附明星光環的可能﹐否則你看看有誰會去蒐集產品壓在明星臉上的海報。

  在汽車界﹐雙B具有「明月既出﹐何需星辰」的架勢﹐廣告裡的干擾因素當然愈少愈好。令人驚訝的是﹐這則BMW新5系列的雜誌廣告甚至跳出了產品秀的想法﹐以極為大膽的手法呈現局部﹐而且是暗沈的局部﹐流露出強大的自信─對車子的信心以及對創意執行的信心。

  尤有甚者﹐這則廣告根本在和消費者對賭﹐賭本是消費者對BMW的信心度。在這場賭局中﹐平常以羨慕眼光欣賞BMW﹐卻少有機會踏進展示間瞻仰車容的人們﹐已經被剝奪掉欣賞的權利。他們這些人的痛苦可能正是BMW準買主的快樂﹐會踏進展示間尋找廣告中所謂「偉大的改變」的準買主﹐他們對BMW的信心度絕對是賭性堅強﹐他們會是一群快樂的人。

  黑底中露頭的藍色魅影﹐透著一股神祕的性感。如果它是一張海報﹐會被車迷瘋狂蒐集嗎﹖ 

丟東西比加東西重要 

  同樣將汽車擺上舞台亮相﹐福斯3輛車美則美矣﹐但在廣告元素添添加加的撥弄下﹐敗了它們的魅力。敗在何處﹖主要敗在車頂之上﹐莫名其妙各擺了一幀據推測應該是褒揚狀之類的東西。擺上車頂幹嘛呀﹖既看不見內容又不見美化效果。猜想車商因獲獎而興奮得快不行了﹐急著跟大家分享﹐來個全民共慶﹑舉國同歡﹐才讓旗下靚車各自頂著一塊牌子出場。這令我想起一位甫獲選美賽冠軍的美女﹐手捧著冠軍盃晃過台北東區﹐真糟蹋﹗

  依據墨非定律的原則﹐1張廣告如果找得到1個壞的示範﹐肯定找得出第2個。

  第2個壞示範﹐一如本廣告標題自己寫的﹐就在「第一(個壞示範的)背後」﹐我指的是創作者可能以為蠻巧妙的VW底圖設計。這盆冷水我是潑定了﹐因為標題說﹕「每個第一背後都有相同的徽記─Volkswagen」﹐所以必得在主畫面後面壓一個標誌當底紋﹐以便吻合「背後」的表面意義。這種手法實在太倒退﹐無助創意也無益於視覺。實際點講﹐當3輛車子明白清楚地各銜著一個車標在水箱護罩上﹐還需要你來提醒藏在背後那只榮耀的徽記是什麼嗎﹖看倌何妨試著遮掉上下的底圖﹐這廣告是不是像洗去臉上污垢的女子﹐變得清爽多了。

  廣告的進步可以表現在創意的推陳出新﹐也可以表現在創作者比以前更清楚應該丟掉什麼。往往有些還算堪用的想法卻遭到狠心割捨﹐只因為有過去的影子﹐屬於過往年代曾令人驚艷的點子或者再三襲用的點子﹐不管以前如何風光﹐總是缺乏新意。這也是為何這個行業後浪推前浪的速度如此快﹐而從業員的創意力前仆後繼地如此慘烈的重要原因。 

多跟自己過不去﹗ 

  發生在Ford MAV廣告上的事情每天不下數十例。引人似曾相識的感覺﹐是由於類似手法沒有新意﹐引不起興趣﹐使得廣告的可看性較低。它其實仍算得上OK, 只是被隨意撿出﹐為廣告評論做了奉獻。我的意思是﹐連這種廣告表現都會挨批﹐水準在它之下的所在多有﹐豈能不奮發惕勵。娛樂業有個特殊現象﹐有榮譽感的藝人會不斷磨練技藝﹐以求突破﹐但同時台下的觀眾倒不一定會要求藝人自我提升。你看馬戲團的空中飛人在空中盪了百多年﹐卻還是那些固定招式反覆演出﹐觀眾照樣張大嘴巴看得過癮﹔小丑耍球戲﹑裝傻﹑跌倒﹐老套玩了又玩﹐觀眾照單全收。但不甘現狀的飛人及丑角會努力弄些新花樣﹐讓觀眾胃口變刁﹐也迫使只會接人的飛人和只會跌倒的小丑跟上新的水準。

  這就是少數人用創新來改變多數人的慣性與惰性﹐進而帶動世界進步的力量。社會大眾的欣賞品味是被廣告人拉著走的﹐我相信。我們需要多一些跟自己過不去的創作者﹐廣告創意的路子才會順利鋪下去。

  說到欣賞品味﹐馬上就有值得談論的作品。Renault Scenic系列廣告﹐名牌服裝以及甜椒擔任主角領銜演出﹐汽車從舞台中央位置退到角落﹐犧牲掉展示新車外型的機會﹐讓創意點子有最大的伸展空間﹐關於這一點﹐廣告主和廣告公司的用心應予肯定。固然﹐放在角落的車無法大比例地秀出亮麗外型﹐對打入激烈競爭的新車市場而言有點可惜﹐但換來的則是一種刻意表白的品味與格調﹐費心經營產品個性﹐並且連帶提升品牌形象的用心相當明顯﹐希望這部車一出場就能朝高級感的區隔定位。在此種前提下所做的創意安排當然有其價值﹐不致為了創意而創意。

把男性當成女性養﹖
  不過﹐當看完內文﹐卻心生疑惑。

  從內文的描寫如「昨天替同事搬家﹐今天去幫血拚的情人接機……」﹐應該是對男性說話。廣告中也找不出定位成女性用車的證據。既然如此﹐為什麼創意素材這麼女性化﹖

  三宅一生副品牌服裝的特殊延展設計﹐女性知道還是男性知道﹖有機甜椒﹐女性關心度高還是男性關心度高﹖姑且不論衣服與甜椒是否具有不同性別的認知差異﹐主畫面已經流露出掩不住的女性化風格﹐男性看得懂嗎﹖會有共鳴感嗎﹖

  更重要的是﹐被用心營造品味與格調的這部車﹐產品調性(Product Personality)到底該是偏男性或偏女性﹖或者可能根本有意揉和兩種性別認同﹐創造模糊的產品個性﹖但﹐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性別錯亂沒啥了不起﹐它本來就是創作手法的一種﹐但如果是定位錯亂﹐這問題便耐人尋味啦﹗

  說到「定位」﹐要依賴廣告調性﹑產品個性﹑以及品牌形象多方面的力量共同努力方能畢其功。汽車這種高價位產品﹐買主幾乎同時承擔「產品功能風險」﹑「自我形象風險」以及「社會認同風險」這三大購買風險﹐當然會要求更多附加價值來平衡風險。其中產品定位是廣告人要痛下功夫的地方﹐因為從定位衍生的形象﹑個性﹑調性﹐將成為支撐購買決策的心理附加價值之主要來源。 

科技到底該不該有人性﹖ 

  自從Nissan Sentra 180自我定位為「e智慧行動房車」之後﹐廣告調性比以往更偏重科技的冷調感。一提到科技感﹐不禁令人擔心它容易失去人性化﹐造成疏離難攀的距離感。在科技和人性還未能徹底解決屬性牴觸的問題前﹐其實無法在兩者之間兩面討好﹐任何試圖揉合科技及人性的努力﹐都難免帶著勉強的痕跡。

  廣告經常被當成整合科技及人性的介面﹐像眾所周知的Nokia「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標語文字有極其明顯的黏合痕跡﹐為詮釋此概念而做的廣告﹐也仍然沿用催眠閱聽眾的基本方法﹐並不試圖﹐大概也並不可能針對人性化科技或科技人性化的議題﹐做出漂亮的解決。話雖如此﹐Nokia的廣告畢竟發揮了不錯的效果﹐證明廣告這個介面縱使不太能解決問題﹐卻能夠轉化問題或美化問題。

  同樣的情況出現在Sentra 180的廣告上﹐創意人員一定曉得科技冷感的致命傷﹐一方面要利用它的好處﹐另一方面又必須拚命迴避它的後遺症。面對這樣的兩難處境﹐廣告人比科技人幸運﹐因為前者只要打動消費者的眼睛﹐後者則需說服消費者的腦袋。廣告人的工具無非文字與圖像﹐我們看得見他們十分用心地﹐在圖面上打造一個展示科技感的特殊場地﹐儘量求取科技的美感﹐用來軟化冷硬﹐也用來打動消費者的眼睛。 

  Nissan Sentra 180的廣告在視覺處理的成熟度令人讚賞。請特別注意畫廊牆面上的幾幅汽車局部照片﹐以美工線條取代理所當然的畫框﹐讓這個明明是虛構的畫廊﹐超脫一般對畫廊的刻板印象﹐營造出想要的風格。

  不過﹐我覺得創作者在運用文字與圖像時﹐還是比較拘泥在科技的冷調感﹐大概擔心太多的人性或感情元素會影響科技感的濃度。因此看起來冷峻孤傲﹐青藍中帶著陰沈﹐工整的位置和銳利的線條又排除掉自然親切的可能。相信創作者也絕不願意安排一兩位有氣質的賞畫人佇立其中。這張廣告在調和科技與人性的工程之後﹐也只好引人發出「非常努力﹐難免遺憾」之嘆了。 

「次微米」文字學登場 

  廣告人費盡心力的例子所在多有﹐但要看心力費在什麼地方﹐費錯地方就是白費心力了。Ford Metrostar費心費力之處在下面的部份﹐我已經很久沒有看過那麼多小字擠在一起的景象﹐內文字級小到正常人肉眼所能接受的極限﹐3塊小圖說明則僅供眼力2.0的少數人解讀﹐至於底下經銷商的地址﹑電話﹐更是除非有天眼的人﹐否則絕無看到之理。

  拜託﹐藝術指導太操了吧﹗他應該是最近最痛苦的人﹐他的不可能任務﹐是要將那麼多字外加4張照片﹐塞進小小橫條式空間﹐他耗費的心力必然極為驚人。

  這則廣告要不是根本不把文案﹑地址﹑電話當一回事兒﹐就是壓根兒沒打算讓消費者看文字﹑地址和電話。也就是說﹐就算創作者開個玩笑﹐放些笑話﹑粗語﹑鬼話進去﹐也不會惹麻煩﹐反正字那麼小﹐誰會看哪﹗

  真奇怪﹖文案人員跑去哪裡﹖怎麼不曾出來捍衛文字的露面權﹖創意總監渡長假去了嗎﹖怎麼能夠容許廣告以此種面目見人﹖業務人員怎麼了﹖沒有一個人有過一絲懷疑嗎﹖客戶都沒事先看過嗎﹖還是他們的眼鏡碰巧都是放大鏡﹖最後﹐經銷商不看廣告嗎﹖他們認為消費者看得見接近毫芒雕刻技巧的小地址﹑小電話嗎﹖

  空間就在那裡﹗抬頭看看﹐誰能說由於空間不夠用才把字縮成這樣小﹗多餘的空間多著呢﹗

  不尊重文字的創作者﹐不尊重閱聽眾感受的創作者﹐請重修廣告學。 

先當學徒﹐才能成大師﹗ 

  處理資訊或創作元素的態度比發想創意重要﹐也比鑽研作品的精緻度重要。把經銷商訊息放得清楚明白﹐佔據大多數空間並無損創意尊嚴﹐反而足以檢驗創意人員對廣告的常識。

  坦白講﹐有些廣告從業者有很高的創意知識﹐卻沒有夠高的廣告常識。這也是我從廣告高成長後期(大約1996年開始)﹐大量新生代廣告人躍上中堅位置之後所觀察到的現象。90年代以前普遍存在的師徒制並未延續下來﹐廣告新人靠勤奮工作以及信心成長茁壯﹐主要關切的是專業能力的進步幅度﹐卻少有機會從前輩那裡學到包括廣告倫理和工作紀律在內的正確態度﹐某些似是而非的價值觀隱然成形。問問新生代最想得到什麼﹐普遍的答案是「得獎」。再問他們都看哪些相關專業書籍﹐他們的答案中最少出現的竟然是「廣告學﹑消費心理﹑創意原理」之類的基礎書籍。假如你願意繼續問下去﹐問什麼呢﹖就問廣告同業常常掛在嘴邊的「定位」是什麼意思吧﹐他們的回答可能令你震驚﹗

  事實上﹐廣告離開了創意還是廣告﹐但創意離開了廣告只是空想。像這些正確的從業態度﹐應該與專業能力一起學習﹐廣告生涯才不致淪為一場虛無飄渺的遊戲。而我也絕對無意比較過去的新生代與現在的新生代孰優孰劣﹐只想提醒大家重新注意一些可能被忽視的好傳統。 

別人眼睛看不見﹐干你何事﹗ 

  為了不讓文章以上述沈悶的調性結束﹐最後特選Magnus的廣告以饗讀者。盲人加上標題「買車不能只用聽的……」﹐挑明了是衝著Metrostar而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確是創意方法之一。不過它的表達停留在簡單的邏輯之中﹐提醒消費者用聽的不如「親身品鑑試乘」﹐邏輯沒錯﹐錯在把對手所創作具有娛樂效果的點子擴張成嚴肅的邏輯辯證。我相信Metrostar也不會天真地認為消費者跑去展示間閉上雙眼後﹐專聽車門厚實的關門聲便會下單買車﹐他們當然會親身品鑑再下決定。

  我想說的重點﹐倒不是這則廣告是否足以防堵對方的新車效應﹐或能夠趁機拉抬自己的銷售﹐我看的是品牌形象問題﹗當它動用此種半正經半嘲諷的方式回應競爭者的娛樂演出﹐嗅得出一股酸溜的小家子氣。用盲人做趣味演出是別人的事﹐在人家的舞台上﹐愛演什麼就演什麼﹐你站在人群後面﹐心想該如何拉回聚集在此的人潮﹐其中一個最不智慧的選擇﹐就是打扮成別人的樣子﹐模仿別人的舞台演出﹐然後以戲謔的口吻跟觀眾說﹕「真正的表演不是像這樣子﹐你應該來我的場子看看。」

  對上市以來﹐一直以高級感自我包裝的Magnus而言﹐何苦為了一位盲人反應過度﹐壞了辛苦塑造且尚未成局的高級感﹖在爭取有利戰略位置的行銷戰役中﹐以佔據形象制高點為利基的品牌﹐忙著鞏固制高點都來不及了﹐哪裡還有功夫三不五時由制高點走下來﹐到別人的戰略位置去叫陣呢﹖

  你什麼時候看過一個自恃高貴的人跳到馬路中央﹐和搶了他車位的人大聲訐譙﹖(黃文博為就是廣告公司總經理)

《資料來源:動腦雜誌306期200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