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說服力太弱
影片架構在文革時代﹐有味道﹐散發吸引人的趣味﹔重要的是﹐這趣味反映「影印不好是會讓人誤解的」的概念。其中﹐毛主席推眼鏡的小動作﹐懷疑是否自己老眼昏花﹔司儀嘴邊加狗腿痣「很蘇×誠」等﹐想得很細膩﹔第二位來賓「也要翻」的眼神﹑手勢﹐是執行者的周到﹔插入那個來賓吐的鏡頭多餘﹐有司儀一旁「哎喲」就夠了﹐應把時間留給商品。因後半段商品的表現﹐顯得倉促像交代﹐以致「關鍵時刻絕不卡紙」的主題變弱。另外﹐用電腦手法呈現卡不卡紙的差別﹐不夠真﹐有說服力不夠的感覺。以上是就純廣告觀點說的。
從策略面來看這支廣告。影印紙就像日常用的筆﹐是消費者品牌意識比較薄弱的商品﹐說不出有哪些品牌﹐也少有指名(想想你上次印不好的情景﹐除了火大﹐有聯想到紙的品牌嗎﹖可是﹐手機一打不通﹐你就罵起中華電信或遠傳等)。該影片因趣味使得前段故事強過後段商品﹐記著了情節﹑忽略了品牌﹐加上對影印紙這種東西﹐反正不怎麼在意﹐有紙就好﹐哇﹗糟糕﹐Double A變成了「Trouble耶﹗」
像手機式的廣告﹐不適合「弱識」的影印紙來做。調性一樣趣味﹐主題一樣不變﹐如果影片能以商品為最中心﹐不枝節﹐專心一致表現不卡紙﹐手法理性點﹐把策略性思考往怎樣的演出才有說服力的方向去想﹔那麼﹐才能說服消費者Double A真的比別牌好﹐就不會像現在是有趣但看過就完了。
廣告應以商品為中心
推翻毛主席﹐重新來是不容易。舉個可供激發的實例﹐新加坡一個印表機廣告﹐用趣味對比的方式﹐表現即使是對立的人﹐選印表機還是有共識的﹔畫面左邊是印表機印出鬥牛狗的狗主忠告﹐右邊是印貓可能被狗幹掉的尋貓啟事。看到這個印表機廣告﹐俺胡想﹐不曉得用Double A和Trouble A印瑪麗蓮夢露﹐會有啥不同﹖真的來印﹐而且保持好玩的趣味感。
以上俺這麼認為﹐對不對﹖影片給人評﹐本來就常會栽筋斗。最後謹祝該片「打到你死」﹐喔~是「大發利市」才對。
(徐陽文為太一廣告創意總監)
《資料來源:動腦雜誌309期200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