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4)近年來,網路詐騙廣告猖獗,如何推動「識詐、懲詐、阻詐、堵詐」,需要政府與民間協力支持。

(圖片來源:Dean Moriarty from Pixabay)

(2023-09-04)近年來,網路詐騙廣告猖獗,根據警政署統計,2022年全台灣民眾被詐騙金額將近70億元,不僅危害消費者權益,也損害了正規經營的行銷廣告產業形象與生態,如何推動「識詐、懲詐、阻詐、堵詐」,的確需要政府與民間協力支持。

立法院於五月底三讀通過增訂「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0條之1法案,期從上游阻絕網路投資詐騙問題。

DMA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做為台灣最大的行銷廣告產業協會,本會對其意旨深表贊同,為提醒會員發揚自律精神,恪遵法令規定,提昇商業道德,建立市場紀律,以保障消費者之權益,故經由本會理監事通過,訂定本公約,公告全體會員知悉並共同信守遵行之。

本自律規範精神在於,當會員公司進行數位行銷傳播工作時,應充分善盡查證委託刊登者資料,若業主委託之行銷專案內容有以妨礙善良風俗之情事,本協會會員應主動婉拒其委託工作,以避免不實之陳述,誤導消費者對其推廣產品與服務之認知與決策行動。

DMA協會理事長、funP 雲沛創新集團執行長邱繼弘指出,不同於非數位的廣告,數位廣告為經由廣告交易平台選擇投放媒體、地域、目標族群等類別設定,選擇廣告用戶,再透過系統競價機制,進行自動化處理廣告之露出,藉以推廣產品或服務,由於產業運作邏輯牽涉到跨境交易投放與平台法律管轄權的現實,在政策制定上需要按步就班穩健推動。

因此,協會先透過自律公約的訂定,協助會員瞭解並遵守相關法令之規定,同時,也藉此強化與政府相關單位的交流連繫,冀望日後再進行政策制定時,可以有更多的對話交流,深入了解產業現況,正確引導產業資源的配置,避免本地業者因依照法遵,卻造成產業生態失衡的狀況。

網路投資詐騙已成為我國重大犯罪問題,本會支持加強網路投資廣告之治理措施,亦致力於建立網路廣告產業鏈之協防作為,期待相關法律之施行能夠重拾消費者對網路廣告市場之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