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3)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於今(3)日下午2時在交通通訊傳播大樓舉辦「強化電視廣告性別平權觀念意見交流座談會」,邀請學者專家、行政院性別平等處、電視及廣告公(學、協)會等單位參與。會中TAA台灣廣告主協會建議,以「鼓勵服務」的精神來取代「管理措施」,一同推動健康的廣告作業環境。

(圖片來源:Brain.com.tw)

(2021-05-03)本次與會的電視及廣告公(學、協)會有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STBA)、中華民國電視學會(ATTNT)、台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TAAA)、台灣廣告主協會(TAA)、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TCA)等一同出席。

座談會中除了交流想法,也提出近5年來電視廣告不妥案例以及民眾之意見做討論,尤其手遊廣告在性別平等的角度上,時常發生諸多疑慮,座談會上一併提供NCC後續處理方式及行政訴訟結果供與會者參考。

 

針對性別平權議題,電視及廣告公(學、協)會分享了在廣告內容上的自律措施,STBA廣告自律委員會主任委員鄭資益表示,電視台在審核廣告內容比起以往有了更多經驗,如廣告在第一關審核會議中有意見分歧之處,就會提至廣告自律委員會來訂定共識。


左起:副秘書長游瓊玉、秘書長吳進生、台灣廣告主協會理事長王義郎。(圖片來源:Brain.com.tw)

TAA理事長王義郎認為,女性在社會中扮演重要角色,無論是廣告或是節目,廣告主和媒體除了應多規劃正向的傳播內容,也必須加強對性別平權的觀念。秘書長吳進生更呼籲,政府單位應多採取「鼓勵服務」而非「管理」的立場與業者合作,用熱忱的表現,以國際模範生的規格來自許,做世界的榜樣。同時,TAA也會考慮將「法律委員會」更名為「自律委員會」提請理事會做討論。

TAA對於廣告性別平權推動之重視,TAA副秘書長游瓊玉說:「這件事本來就是應該的。」如同台灣廣告主協會成立的宣言中便提到「希望與優質媒體、廣告代理商及專家學者等廣告界先進攜手合作,推動公平、公正、公開、公信的廣告作業環境。」此外TAA也已經舉辦多年的行銷傑出傳播貢獻獎,邀請各專家學者來評選好的廣告作品,以鼓勵優質內容。

最後,會議主席電臺與內容事務處處長黃文哲提到,由於NCC對TAA沒有特別的權力關係,因此特別感謝台灣廣告主協會前來參與座談。行政院性別平等處科長謝瓊瑩也表示,往後將持續與TAA,甚至廣告代理商,來共同研討、建立自律準則,期望在內容創意端就能達到性別平權之標準。

延伸閱讀
TAA與行政院性平處交流 推動性別平等傳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