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9)什麼是領空?什麼是航權?台灣有跟其他國家間的航權協議嗎?2017年第一堂國際法的故事,從認識國際航空法與國際太空法開始。

黃居正從學術專業,與學員分享國際對航空的基本概念與知識。(圖:福爾摩沙教室)

(2017-01-09)中國航母遼寧號曾三度通過台灣海峽「中線」,近日又傳出遼寧號擬在農曆年前,從海南島基地出發,經由台灣海峽北返青島。面對中國航母的侵擾,台灣該採取什麼正確的概念和戰略作為?黃居正於今日課堂中,以《國際法》提出不一樣的見解。

台海中線的概念,是否正透露著兩岸尚屬「交戰中」的團體?如果以領海的概念(領土向外延伸12海浬)調整中線,留下足以自由通過的公海,是否對台灣更有利?

 

即使是領海,軍艦也是可以無害通過的。對於軍艦來說,所謂「無害」,意指沒有以戰鬥編隊或戰鬥群航行、起降航空器、軍演,在國際法的規範下,台灣都應該容忍,對確立台灣作為一個主權國家,也有好處。

在航空與太空方面,長久以來,台灣對太空的議題談論甚少,例如「領空」的定義為何?台灣如何跟其他國家簽定航權協議?用什麼名義簽定?電影《星際大戰》裡面的帝國軍隊,在太空佈署死星,放到現實生活層面,以《國際法》來解讀,此舉有沒有違反國際太空法?

台灣人權文化協會,2017年1月9日晚間七點,在該協會 「北台灣辦事處」福爾摩沙教室,以「國際法的故事──第十三講:航空到太空」為題,邀請清華大學、台灣大學科法所副教授,McGill大學博士黃居正,從「美法1946年航空服務協定仲裁案」認識空域主權與太空規範,進而探討台灣的主權意識,以及台灣太空相關的協定。


黃居正表示,一般大眾對於空域相關知識過少,是因為該領域皆由高度資本密集者所掌控。(圖:Brain.com.tw)

在航空與太空國際規範的發展歷史上,各國在二十世紀以前,對空域的利用與規範並沒有任何想像,黃居正指出,直到一次大戰結束以後,大家才開始進一步思考。也因如此,太空法和航空法中與其他法律不同,沒有所謂的「應為」,而是一個非常務實的法律,是從「需求」出發。


1910年大飛行時代開啟,只要擁有飛航工具者,就可以任意飛行。(圖:Brian.com.tw)

所謂航空法,是指分散在國際法、內國公法、國際私法與實體私法中,對應著與航空相關的活動,而存在的各種規範。太空法則是以航空最高界線通常是100公里以上之高空,作為規範之空間。台灣領土較小,但是空域廣大,在位置上以及地緣上都應持續朝航空太空領域積極拓展。

對於航權,目前台灣雖和其他國家簽訂許多允許行使第三四甚至第五航權的協定,但這些協定都是和非邦交國簽訂,因此無法用條約的形式,名義也千奇百怪,像是以機場對機場名義簽定的荷蘭航約,或是以辦事處之名簽訂的菲律賓航約,都讓台灣處於一個非主體的地位。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防空識別區,它的最大限度就是不能影響公海上之飛行自由,觀察全球飛航路線的紅外線圖,不難看出中國劃定「東海防空識別區」的野心與目的,其涵蓋範圍涵蓋欲自東台平洋經台灣海峽往南中國海飛航的自由飛行空域。


相較於中國、日本等東亞國家,台灣至今仍無明確的航空識別區。(圖:Brain.com.tw)

黃居正表示,對此美、日、歐盟、澳洲和菲律賓等國家,都由官方正式發表反對聲明或採取反制行動,台灣政府卻無條件加以附從,而未嚴正表明抗議。另外,目前中國與台灣在航權交換上,由於中國大量行使第六航權,削價競爭,相對的中國卻不准其人民在台灣中轉,也形成了不對等的結果。


本場講座吸引許多對飛航知識感興趣的民眾到場聆聽。(圖:Brai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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