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各方爭議、警界抗議的「條子」廣告,現已遭停播。請聽聽各界對這個廣告的看法。 留待社會大眾客觀評斷 新聞局廣電處第三課課長 陳杰 有關電視廣告「鮪魚條子」(該食品以「條子」為香腸之代稱)於三家電視台播映後,迭有觀眾以電話或於報端反應意見,並有大湖警察分局以信函正式投訴新聞局表達不滿抗議心聲。其中,反對意見多認為於廣告中「條子」一詞,雖亦是食品名稱,但以此雙關語謔稱警察人員似有不妥;但另有部份意見則認為,輕鬆一下應無傷大雅。 該廣告於新聞局初檢時,確也注意到「條子」一詞之使用,但因「條子」既為該食品品名的一部份,而畫面中警察所著制服亦與本國警察制服有差別;另為顧及廣告主為產品打廣告之權益,而未預設立場予以禁播或修正處置,而是將「條子」用詞之疑慮,留待播映後由社會大眾作客觀評斷。 目前,由於該廣告於播出後,客觀事實確有許多觀眾反應,新聞局自然得依法將該廣告調回複審(廣播電視法第卅三條第二項規定:經許可之廣告,因客觀環境變遷者,新聞局得調回複審)。 新聞局於2月5日依前述規定發出複審通知,並邀集學者專家進行複審(複審進行期間,並未禁播該廣告),於2月15日完成複審,並依複審結果發出修正通知。 依複審結果,該廣告必須修正後再行送審,於修正送審通過前自然得暫停該廣告之播映,俟修正審查通過後即可恢復播映(與「禁播」處分「不得播映」有別)。 必須說明的是,對於電視廣告之複審作業,新聞局並不參與意見,其複審結果完全依照學者專家會審意見作成。 不可濫用「自由」 大湖分局長 楊永興 再次思考,敝人認為不宜陷入該廣告之爭執,俾避免無形中助長該廣告之知名度而不自知,或者無意中傷著別人猶未覺之虞。目前新聞局已作適當明確之處置,敝人非常感謝新聞局之明快作風,故不再贅言。 敝人認為創作自由或是言論自由,絕不可濫用「自由」。傷害打擊、或影射他人、團體,這種自由的做法,則非真自由,亦非受人尊重崇拜的自由。 敝人仍堅信,絕大多數善良的老百姓需要警察的保護;敝人更堅信絕大多數的警察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默默奉獻。警察就是「警察」,是憲法及國家法律所賦予的名詞,我們更要尊重它,愛護它。 「電檢」終結者 麥達廣告總經理 葉兩傳 關於警察先生對「條子」的抗議及新聞局對此事的處置,我有幾點,尚請大家來評評理: 一、就商品命名而言,鮪魚「條子」是區隔舊有香腸市場的策略之一,依香腸的外觀看來,它的確是條子。 二、於是,「條子」自然地讓人連想到警察的另一個番號。其中並不帶有負面的評價或觀感。 三、廣告影片以幽默、戲劇性的手法來呈現「好條子」,除說明警察在片中打擊犯罪、扮演人民褓姆的角色之外,也以「好條子」來引喻這是個好商品,並沒有損及警察形象之虞。 四、據瞭解,新聞局接獲抗議函後,即邀請專家學者、及「警政署」三位部門主管,共同審議該片,其客觀性有待商榷。 五、新聞局表示,本片於修改後,得經「警政署」同意,始得播出。到底「誰才是寅檢最後的主管!?」 避免使用引起爭議的字眼 清華廣告創意總監 林錦堂 據聞最近一支以「XX條子」為商品名稱的廣告,引起警察界的反彈,並為文向行政院新聞局提出要求,希望負責該商品廣告之公司能即刻修正廣告內容,以達導正視聽之效。 「條子」是一般人對警察的一種別稱,而廣告創作者應用此一別稱,應只是一種趣味性的表現。該商品之廣告年輕化,創作者可能為迎合年輕人的心理而有此廣告表現。且影片中也表現出警察是人民的保母,是代表正義的一方;因此,應該沒有想對警察朋友有任何不敬的意思。 然而,「條子」在某些人以某些角度來看,確實會讓警察朋友聽起來不舒服,該廣告的內容要如何修正,應慎重考慮。 近幾年來,警察在社會治安的維護上,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他們所承擔的壓力亦非一般社會大眾所能體會。站在愛護、鼓勵同袍的立場上,廣告表現的用辭為文,的確應盡量避免使用可能會引起爭議的字眼。 也要檢討自己 世新口語傳播系專任講師 亮軒 一則以「條子」為名的食品廣告,引起警察界的不滿,在社會上也引起議論。這種廣告策略,是否得當? 覺得警察界不必計較者認為,他們應當有比較開闊的氣度接受這個事實,現在是民主開放的時代,許多名人都常常遭受消譴,把一種食品命名為「條子」又算什麼? 條子是警察一詞的通俗說法,雖然無法肯定是一種輕蔑的稱呼,卻也絕不是親熱的稱呼,其中多多少少含有貶抑調侃的成份;如果可能的話,相信警界根本就希望條子一說從社會中消失。不過語言的發展流傳屬於約定俗成,自然而然,防也防不住的;要是有人想以特殊手段阻止「條子」一詞通行,那也可以稱之為一種專制了。 把「條子」當作廣告詞句卻是另外一回事。這是刻意的、設計的言詞表達,並且融合了商業訴求。「條子」是受到利用的一個詞句,而這個詞句卻代表一種行業,有無數人的形象會受干擾。 以此類推,如果以後也有人把「和尚」、「尼姑」、「老師」、「士兵」等作為產業品牌的訴求,又復如何? 無論如何,以「條子」為食品命名,總不是肯定警察的形象,卻口口聲聲說警察不應該在意、應該要有包容的雅量,但絲毫不檢討自己這種不知尊重其他行業同胞的心理,絕不肯承認自己為了牟利不惜刻薄別人的立場,也算不上是什麼有格調的作為。 輕鬆一點看廣告 博陽廣告公司總經理 吳世廷 最近一支以「條子」為商品名稱的廣告,竟引起條子──警察的控訴,認為有損其形象,實在令人莞爾。警察大人們的工作一定非常鬱卒,繃得像灌飽氣的球,才會稍微碰觸,即反彈。 其實升斗小民對警察的正負形象,來自每一則警察除暴安良或包庇貪瀆的新聞;來自本身遭偷遇劫時警察的處理態度,這那是一支幾秒鐘的廣告片所能左右。這位提控訴的警察先生可太抬舉廣告人了。 在民主開放的社會裡,甚至連元首、貴族、神職人員等,以前神聖不可侵犯的角色,現在都得培養被調侃的雅量。荷蘭有支廣告片,以一酷似英妃黛安娜的演員,演出晚上趁王子(亦為演員)熟睡,偷偷換上冶艷的裝扮,啟動引擎夜奔情人而未驚醒任何人,以此表現車子的安靜性。該影片,不但可在電視上刊播,還被送去參加法國坎城的廣告賽。 不過,話說回來,基層警員的工作面對的多屬人性較劣質的一面,有頗多不足為外人道的辛酸。英國倫敦警政單位為讓民眾了解警察艱辛溫暖的一面,曾刊出幾則真實的故事,頗感人。 一則為一瞎眼的老頭被通知到太平間辨認其遭凶殺的兒子,當警員正質疑目盲者如何認屍時,但見瞎眼老頭一邊柱著拐杖、一邊以乾癟的老手,慢慢撫摸那張充滿稚氣又帶血跡的冰冷面孔,當摸到眼睛時,警員看見老頭那雙深陷乾的眼窟,流出兩行熱淚,警員也哭了。 另一則為警員處理交通事故,當他發現無法將卡在車中的孕婦救出,而眼睜睜地看著她被熊熊烈火吞噬,其椎心之痛,令他惡夢連連,而且每次看到牛排,都會嘔吐不已。 現在,已不是將人神化的時代。任何過去被視為崇高至上的人,都需走下台階真誠地面對大眾。偉人也有黑暗面,凡人也有偉大面,任何正反面的剖析與呈現應是健康而正常的,不是嗎? 請大家輕鬆一點看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