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7)在電視廣告供需失衡的情況下,台灣有線電視家族頻道價格現在是一日三變,廣告主、頻道商以及媒體代理商,還有哪些方法可以改變現況?共同解決電視廣告交易的問題?

林鴻志、葉雪元、王正明、鄭資益、程懷昌

(Brain.com 2010-06-07)「到底還要花多少錢,廣告才能正常按計劃上檔?要花多少錢,品牌才會有足夠的聲量?」面對每天來自老闆與銷售業績的壓力,和泰興業副總林鴻志用這句話,來描述今年一月以來,每個廣告主的心聲。

  由於電視廣告爆量,在需求大於供給的情況下,讓幾個大家族頻道如TVBS、三立、東森、緯來……等電視廣告檔次一日三價的情況屢見不鮮。當行銷人按照原訂價格購買電視廣告檔次,卻被逼的在一天內得付出更多媒體費才能買到廣告時段時,最後就演變成企業老闆罵行銷人、行銷人再罵媒體代理商,而媒體代理商無語問蒼天的窘境。尤其是跟銷售數字有絕對相關的時間點,少打幾檔廣告,可能馬上就會反應在銷量上,更使許多品牌經營者在關鍵時刻急的跳腳。

 

  針對這種媒體購買亂象,台灣廣告主協會在2010年5月26日,由台灣廣告主協會理事長王正明主持,舉辦了「如何建立電視廣告購買秩序」座談會,並分別邀請到和泰興業副總林鴻志、媒體代理商協會理事長程懷昌,衛星廣播電視公會理事鄭資益、與廣告公會常務理事葉雪元,交流當前困境,共同想辦法解決廣告超秒的供需失衡問題。


座談會現場

解決方案1.--電視廣告的預購模式

  目前最令廣告主與媒體代理商無法接受的是,頻道商「追溯既往」的議價模式。意思是,不管頻道商當初收到託播單的條件為何,廣告播出的價格都得依照上檔當天的市場供需狀況進行調整,否則不保證廣告播出。程懷昌認為,根據市場供需而調漲廣告價格他們可以理解,只是已經簽訂好的價錢,卻一調再調,這並不符合商業上的任何一種遊戲規則。沒有互信的契約,是導致廣告價格沒有依據可循的最大元兇。

  因此,媒體代理商協會在4月底發出聲明,希望頻道商能先提出合理的「調價規定」,給廣告主有足夠的應變時間。不過葉雪元卻指出,只要是跟市場供需有關,就很難去預測價格,與其要求頻道商即時給廣告主緩衝時間,倒不如學習歐美國家的「頻道預購」方式。葉雪元解釋,就像是買股票或是期貨一樣,在限定的期間內,預先以廣告主與媒體都同意的價錢購買廣告時段,透過白紙黑字的合約,來保證一個月或是一年的廣告播出。

  如此一來,既可以確保頻道商在淡季時有一定的廣告收入,也可以保障廣告主不會在旺季時沒有上刊廣告的機會,達到雙贏。而且,有固定廣告收入,頻道商就有足夠成本製作更好的節目,甚至能夠有保證收視率的優質節目出現,讓廣告主在宣傳上更有效益。

  不過,葉雪元提醒,除了尋求廣告檔次一日三價的解決方法外,也該深入探究廣告超秒的起因,否則只是治標不治本。鄭資益也同意這種說法,畢竟淡季時頻道商被媒體代理商削價、臨時抽單的情形層出不窮,要是媒體代理商不停止用低價去搶公家機關標案,或是彼此削價競爭,未來爆量的情況只會不斷循環。

解決方案2.--改變收視調查根據

  廣告超秒對行銷傳播產業來說,不只是反應出現今的廣告購買方式出了問題,也顯示只看每分鐘收視需要調整。由於媒體費用的計算基礎跟收視率有關,當收視率降低,也意味著廣告主必須播出更多檔次才能達到預期效果。程懷昌認為,如果黃金時段的廣告收視率普遍降低,甚至變成零,這數字就一定是哪裡出了問題。

  事實上,數字失真背後的其中一個原因,是行銷傳播產業都參考以每一分鐘收視率的尼爾森收視率調查。曾任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的政大廣電系教授劉幼琍就提出質疑,廣告主真的需要每分鐘監測的收視率嗎?是否符合真實收視情形?

  程懷昌指出,不論是尼爾森或是廣告主,也許可以一致採用15分鐘的平均收視率,來取代現在的1分鐘收視率。根據MAA與尼爾森的研究發現,這種調查可減少約30%至50%的0收視率檔次,使調查結果更貼近真實收視狀況。

  而廣告主常將購買目標族群的背景設定太細,則是收視率失真的另一個問題。不僅將基本的消費者年齡、性別外納入統計,廣告主還增加家庭收入、居住區域、甚至是否有小孩等條件,以致呈現出來的收視率,因為樣本數太小而產生誤差。「要是目標族群的設定範圍太窄而導致樣本數不足,跑出來的收視率參考價值就不大了」程懷昌說。

解決方案3.--將頻道當成商品來行銷
  
  與其尋找更好的廣告檔次購買方式,王正明建議,頻道商應該回過頭來檢視自己的內容,把電視廣告空間當作商品來行銷。譬如說,先做市場調查,找出頻道收視族群的輪廓,設定行銷目標以及策略,進而提出白皮書供廣告主以及媒體代理商做購買參考;或是製作更多可以保證收視率的節目,而不是只著墨在廣告價格上面,畢竟廣告主更重視的是露出的品質與效率,否則,類似周星馳電影重播超過800次的事件只會再重演。

  集合廣告主、頻道商、廣告代理商與媒體代理商的座談會,歷經2小時的討論後,商討出許多解決方案,鄭資益也藉此機會,解釋了電影重播的原因。他認為,重播是為了能夠讓更多不同生活習慣的觀眾看到,像是7點跟晚上11點的收視族群就有很大的差異。不過,比較可惜的地方是,針對何時正式提出廣告購買契約,或是調價緩衝時間表,身為頻道商代表的鄭資益,在最後並沒有正面回覆,也代表了這問題有可能會繼續延燒下去。

  收視率降低、電視廣告爆量、有線電視家族頻道價格一日三變等議題,同時也在2010年5月27日台灣廣告主協會舉行的「第四屆理監事會」中,進行討論。目前台灣廣告主協會已有初步的共識,第一步會先呼籲頻道商,在十天前先通知調整廣告刊播的價格,另外,建議取消目前評估使用的「每分鐘的收視率」,而改為只運用15分鐘的平均收視率做為標準依據,之後再慢慢建立起新的購買秩序,以維護廣告主的權益。

**台灣廣告主協會「第四屆理監事會」討論後的聲明[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