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聯廣董事長的葉明勳11月21日過世,享年97歲。葉明勳除了擔任中華日報社長、自立晚報社長、台視常務監事,也參與國華廣告公司的創辦,還擔任世新大學董事長15年。

葉明勳先生,去年獲世新大學頒贈榮譽博士學位(圖/世新大學提供)

Brain.com 2009-12-01) 新聞要刊播在大眾傳播媒體上其影響力才會擴大,與新聞同時出現於大眾傳播媒體展現影響力者是廣告。

  翻閱近日各大眾傳播媒體,在競相報導葉明勳先生不幸去世的新聞,並推崇其為新聞人,實則葉明公也是了不起的廣告人。葉先生當過傑出的新聞記者,也任過優秀的大眾媒體經營者,如中華日報社長、自立晚報社長、臺灣電視公司常務監事等等。

 

  在其擔任傳媒要職時,重視新聞內容外,當然,也要關心廣告業務。然各媒體對葉先生獻身廣告業務之事,隻字未提,這對葉明公有失尊敬。筆者受教明公時日甚久,瞭解亦深,茲將葉先生獻身廣告業要事寫出,期讓廣泛專業人士更瞭解葉先生,除對新聞業務成就卓越外,對廣告業務亦有傑出貢獻。

  其一,是葉明公是國華廣告公司創辦人之一。大家都認為,許炳棠先生是國華廣告創辦人,其實是由他首倡。而王超光、呂耀城等參加第二屆亞洲廣告會議的諸位先進,同樣受到電通社長吉田秀雄之鼓吹而響應之。許炳棠先生在籌備時,曾接受電通塚本(曾任憲兵將官駐紮於台北)董事之建議接納辜偉甫先生為籌備人,而辜偉甫先生則推薦蕭同茲、葉明勳二位列名其中。國華廣告公司就由二組人馬來組成,一組熟悉商場,一組熟悉新聞。葉明勳先生則任常務監察人。

  其二,是促成廣告業代理傳播媒體之廣告業務。國華廣告因有董事長蕭同茲與常務監察人葉明勳之新聞人存在,故取得聯合報信任,在1961年與其簽訂廣告業務代理合約,為聯合報推廣廣告業務。此一業務代理合約有異於一般廣告版面買賣合約。可謂台灣廣告業向前邁進之一大步,葉先生助力甚大。

  同年,台灣電視公司成立,葉明勳先生擔任該公司常務監察人,於是國華廣告代理台灣電視公司之廣告業務乃一拍即合。這種廣告代理模式開風氣之先,之後各公司就爰此先例陸續與大眾傳播媒體簽訂業務代理合約,廣告交易制度於焉成立。

  其三,是促成廣告代理業同業公會之成立。1960年代,台北廣告公司如雨後春筍般成立,根據政府法規須業必歸會。斯時台北已有廣告商業同業公會存在,其會員由廣告工程、室內裝潢、戶外招牌等公司組成。而其性質與新興的廣告代理業性質全然相異,不易相容。葉先生乃去經濟部向時任部長之孫運璿先生說明廣告代理業之特色、功用等。孫部長乃將職業分類重新規劃,1975年廣告代理業遂正式見諸於百業中。因葉先生的努力,而使廣告人受惠迄今。

  其四,1977年葉明勳先生接續辜振甫董事長掌理聯廣公司,聯廣公司在其「你去做、我負責」的授權下,公司業務日新又新、蒸蒸日上。並率先加入勞工保險、建立員工認股,使員工形成自信、自愛的士氣,在業界獨領風騷。

  1987年政府宣布解除戒嚴令,新聞局任命筆者為九人研究小組成員之一。將此任命報告於葉先生。他說,廣告時代真正來臨,你要為業界爭取報禁解除。其想法正如日本電通常務取締役吉田秀雄,在1945年8月15日從廣播聽到日本天皇宣布向盟軍投降時,喊出「廣告時代來臨了」有異曲同音之妙。

  葉先生雖不在廣告業第一線,卻可見其關切廣告之深,並不遜於新聞。總之,葉先生終生是新聞人,然亦是40多年的廣告人,新聞與廣告二者皆為大眾傳媒所需。而此二者葉明勳先生之貢獻皆有目共睹,如敬稱明公為一代傳播人,應不為過。

編按:葉明勳1913年出生,見證台灣新聞界超過一甲子,還跨足廣告界、學界、政界,人脈廣闊。世新大學在去年頒贈榮譽博士學位給這位傳播界大老,近期世新會為葉明勳舉辦追思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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