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1)又到了繳稅季節,當一般民眾的繳稅資料,被政府的稅務機關弄錯時,人民的權益該由誰來維護?

吳進生以38年媒體工作者立場發言,呼籲行政機關宜「主動撤銷」

吳進生於立院法制委會聽證發言(8'00")

(Brain.com 2015-06-01)6月1日上午九點,立法委員同時也是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吳宜臻,在立法院紅樓302會議室,召開「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難道只是擺著好看?撤銷烏龍稅單」公聽會。

台灣有許多民眾收到烏龍稅單、烏龍罰單,正當求助無門時,透過專業律師及法律學者找出解決辦法,可以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明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

但是經過種種行政管道救濟,民眾發現第117條幾乎沒有用在人民身上過,所以第117條根本只是擺著好看,無法解決民怨。所以特別舉辦這個公聽會,希望能夠讓第117條發揮它應有的作用,撤銷烏龍稅單、烏龍罰單。

本次公聽會出席學者專家有:美國天普大學法律系,前美國總統柯林頓幕僚及法律顧問肯尼斯•雅各布森教授(Kenneth  Jacobsen)、美國前眾議員瑪喬麗•馬格妮絲(Marjorie Margolies)、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台大歐盟法中心主任陳志龍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院陳清秀教授、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吳景欽教授、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陸迪安理事、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院連福隆理事、海國法律事務所張天欽律師,以及動腦發行人吳進生。

公聽會中,吳進生以38年媒體工作者立場發言表示,在紐西蘭的奧克蘭市,人民對於向政府繳稅是持正面態度,因為人民看得見稅收被用於何處。例如政府將地價稅,用於建設大型漂亮的生態植物園。反觀台灣,人民過得如何呢?數字會說話。過去人民在受到不平等待遇時,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的勝訴率只有6.11%,失敗率高達93.89%,也就是痛苦達到93.89%,可見台灣人民之痛苦!

最後,吳進生引用《申命記》「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期待行政機關能夠知錯能改,而不是不知錯,死不改。並三次呼籲政府,結束人民的痛苦,增加台灣的國際競爭力!行政機關應「主動撤銷」烏龍稅單!

公聽會結束前,陳志龍第二次發言,説:違法的行政處分,就是要撤銷。德國對此當作重點,且是普遍的想法,就是知錯要改。但台灣的現務,卻堅持原處分,不動如山,這個是舊系統思維。美國運動法的思維,就是任何的機關,要被監督。連裁判也要被監督,如此才能夠確保正確性。

本場公聽會列席者,尚有立法院其他委員會委員、法務部、司法院、財政部賦稅署以及財政部國庫署一級以上主管。


吳進生引用《申命記》:「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期待行政機關能夠知錯能改,而不是不知錯,死不改。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難道只是擺著好看?撤銷烏龍稅單」公聽會現場。


公聽會主席為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吳宜臻。


公聽會後,主席吳宜臻(左四)與受邀出席公聽者合影。


前美國總統柯林頓顧問 Kenneth  Jacobsen 致贈動腦發行人吳進生一件小聯盟棒球隊球衣。


公聽會結束前,陳志龍第二次發言,説:違法的行政處分,就是要撤銷。德國對此當作重點,且是普遍的想法,就是知錯要改。但台灣的現務,卻堅持原處分,不動如山,這個是舊系統思維。美國運動法的思維,就是任何的機關,要被監督。連裁判也要被監督,如此才能夠確保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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