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的媒體擁有多元化的廣告,為了不讓消費者變得麻木,不斷使出渾身解數做廣告。電視利用畫面、印刷媒體用夾頁或特刊、網站上有各式橫幅廣告。但在有限的地方插入各類廣告,卻有可能弄巧成拙,引發消費者反感。

充滿廣告的報紙影視頭版(圖片來源blog.pixnet.net/yeats1103)
(Brain.com 2007-11-22)各種期待獲得消費者注意的廣告,不斷出現在電視節目下方三分之一處、在報紙內文中間,或從雜誌騎縫線中突出來的夾頁上…,但這樣的作法已經開始讓消費者視而不見,因為大部分人已經被網路廣告不斷干擾下,變得麻木沒感覺。

  也許部分消費者已經習慣這種疲勞轟炸的模式,不過無所不在的廣告,是不是讓他們變得自動關閉接收廣告訊息?例如,網路上只要滑鼠一點,他們就可略過不看。電視可能好一點,因為廣告可能就貼在觀眾想看的節目畫面裡。
 
  例如NBC就在最近播出的Heroes影集的某個畫面下方,直接插入促銷「American Gangster」影片的廣告橫幅。而Bravo電視網也打算在節目中測試擺放L型廣告條的做法。

  CW台的「Gossip Girl」影集中,最近也出現Verizon無線的標章,從畫面下方緩緩升起的做法。TBS則在House of Payne節目中播放克萊斯勒(Chrysler)廣告。Viacom最近公布將在部分MTV頻道螢幕下方,設置「廣告小品(commerical squeeze)」。
 
  印刷媒體也不遑多讓,目前雜誌的夾頁中塞爆了CD、厚厚的特刊,或可播放音樂的插頁;報紙的頭版也充滿廣告。最近紐約客(New Yorker)雜誌除了刊登Lexus油電混合車的兩個全頁廣告,還由專屬畫家根據Lexus廣告主題製作相關的漫畫。
 
  再看看網路。以Facebook為例,首頁上的會員個人新聞看板,就內建了廣告橫幅與促銷訊息。部分新聞網站甚至從搜尋到友善列印等所有內容,都是廠商贊助。YouTube與Hulu兩家線上影片分享網站,更打算引進簡短出現在影片下方、可點選的「重疊式」廣告。
 
  雖然消費者的媒體使用行為已經改變,越來越多人習慣隨時同時接收多種訊息,或進行多種娛樂;不過在有限的地方,擠進這麼多廣告,勢必會引起消費者反感。而且,在觀眾所沉迷的娛樂活動中,插入不相關的廣告訊息,也會減低娛樂效果。
 
  另外,消費者對各種行銷訊息的抵抗力將越來越強,業者將不得不下更重的藥。因為,這些無所不在的廣告就跟噪音一樣,當消費者習慣之後,業者就必須變得更「吵」,才能引起消費者的注意。


註:更多相關新聞,請參考以下連結
廣告新手法:美有線電視頻道嘗試L型跑馬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