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號510期動腦雜誌)現今的消費市場,消費者愈來愈在乎產品服務的精緻度和獨特性。「文創化」是其中一種精緻化產品的方式。品牌如何將文化創意融合於一般的日常商品中,升級成「文創精品」,用文創魅力為品牌商品加值?

近幾年,在台灣快速發酵的「文創」概念,最早可以回推至1997年英國首相布萊爾提出的「創意產業」,結合創意、技術,有潛力運用智慧財產來增加利潤和就業機會的產業,著重於文化商品、服務對於區域經濟所能發揮的功能。 而台灣行政院文化部認定的文化創意產業,則為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形成及運用具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 文創產業的核心概念,是運用現有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