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9)品牌建立的過程分為知名度、好感度、考量度、購買度、忠誠度等五個步驟,稱為品牌漏斗(Brand Funnel),知名度愈廣,對於後續的品牌經營就會有更好的基礎。

(文/溫慕垚)繼去年ACER請到國際巨星梅根福克斯(Megan Denise Fox)擔網演出廣告後,HTC近期也推出由小勞勃道尼(Robert Downey Jr.)主演的新廣告「Here’s To Change」。這種以國際巨星來打開全球知名度的策略是否合適?
   
筆者於去年十二月十日的專欄「國際化還是在地化」一文中針對ACER的國際巨星代言策略分析,全球品牌並不是找國際巨星代言就能成功,重點還是在產品力的展現及在地化的溝通。

對照今年以來ACER的銷售成績,梅根福克斯的代言似乎並沒有在銷售上有很大的幫助,當然,銷售也不是一支廣告就能改變的,特別是問題不在品牌知名度的時侯。

相對於ACER的代言廣告,HTC請小勞勃道尼拍攝的廣告就沒有那麼「商品」,目的很清楚的是把HTC的「知名度」打響,雖然廣告中也帶出一些商品的表演(音樂、照像等),但主要是以H、T、C三個字母為字首的拼字創意,來加深全球消費者對HTC的印象。
   
品牌建立的過程分為知名度(Awareness)、好感度(Preference)、考量度(Consideration)、購買度(Action)、忠誠度(Loyalty)等五個步驟,稱為品牌漏斗(Brand Funnel),從知名度的比例開始,消費者的「存活率」就會逐漸下滑,所以知名度愈廣,對於後續的品牌經營就會有更好的基礎。

HTC重建品牌從知名度出發是一個選擇,但畢竟HTC不是全新的品牌,在把知名度增加的同時,要回頭思考過去的市佔率為什麼會從全球前三大下滑到前十保衛戰,我想,原因應該不是出在知名度不足,而是品牌的定位沒有APPLE和三星清楚。
   
知名度可以用行銷預算換回來,高知名度會讓消費者在選擇商品時比較容易記起,但是否會放入消費者的選單進而購買,就要看品牌的定位及產品力是否是消費者認同的。

HTC每年都有新作,今年HTC ONE的商品力在市場上的口碑不錯,但在商品特色中,能否找出一個可以支撐HTC品牌的定位訴求,進而讓消費者除了聽過HTC以外,還能有多一些品牌聯想,若能讓認同的消費者心中產生好感,則更能搭配好的商品力讓消費者產生購買的慾望。
   
品牌定位並不只是一支商品的定位,而是整個品牌被特定消費者認同的競爭優勢,這是一個長久經營的方向,一旦建立而且被自己的目標對象認同,就要由後續的商品延續下去,形成目標消費者心中的「好品牌」。
   

在關鍵字搜尋「蘇貞昌核能」,廣告欄位出現的是「確保核安,穩健減核」,而這則廣告是由經濟部所購買,此舉被在野黨罵翻了。姑且不論核能存續問題,但經濟部購買的關鍵字廣告是否有效?下周跟各位讀者分享。WhatsApp要收年費的議題又要擇期再跟讀者聊聊了。當然,也歡迎讀者提供想要了解的行銷議題,讓筆者為大家分享看法。(溫慕垚現任動腦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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