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質檢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的《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和《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籤通則》將於2005年10月1日實施﹐同時與之配套出版《食品標籤國家標準實施指南》。該標準強化了食品標籤的真實性﹐凡經加工處理的微波食品﹐產品名稱不能以「鮮」字來命名。

《資料來源:動腦雜誌348期/200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