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支廣告的瞬間﹐直覺的反應是不錯喔﹗三○年代的上海街景﹑一位活潑亂跳的年輕女性﹑大視野的城市街景﹐雖然是復古的陽台及單色調的處理畫面﹐卻也充滿陽光的氣息。

  看到這支廣告的瞬間﹐直覺的反應是不錯喔﹗三○年代的上海街景﹑一位活潑亂跳的年輕女性﹑大視野的城市街景﹐雖然是復古的陽台及單色調的處理畫面﹐卻也充滿陽光的氣息。漂亮妹妹女主角開始跳起踢踏舞(喔﹗有不一樣的了)﹐並且陸續和一位及一群歐巴桑互動起來﹗(音樂也很棒)﹐令人沉醉在優美的視覺與聽覺最佳組合﹐影片結束﹐畫面出現「身體聽你的﹐世界就會聽你的﹐白蘭氏四物雞精」﹐頓時﹐打從心裡覺得奇怪。

創意人愛挑剃﹐創意人挑創意人的創意﹐無非是打破砂鍋問到底﹐沒什麼惡意﹐只是想知道— 

1白蘭氏四物雞精的廣告影片﹐為什麼要利用上海(或是看起來像是上海)的場景﹐這跟跳踢踏舞的女孩有什麼關係﹖跟四物雞精又有什麼關係﹖ 

2 年輕女孩為什麼要跟歐巴桑一起跳踢踏舞﹖想表現年輕女孩的好體力和歐巴桑衰老之間的差別嗎﹖四物雞精到底是年輕女孩喝的﹐還是歐巴桑喝的呢﹖ 

3 如果白蘭氏四物雞精的主張是「身體聽你的﹐世界就會聽你的」﹐為什麼影片裏沒有比較明顯的演出﹖消費者接受的訊息會是什麼呢﹖ 

4 消費者會不會看不懂﹖

對於廣告影片的品質﹐創意人員可以提供最顛覆且耳目一新的創意(因為他們時時努力顛覆自己)﹐執行廣告影片製作的導演﹐也能尋求影像的創意﹐營造最佳的影音效果。但是﹐論起廣告影片的對錯(廣告最起碼的目的是銷售商品)﹐該誰負責﹖

當商品埋沒在廣告影像無法認識﹐誰該負責﹖當廣告情境成為蠱惑大眾的迷幻藥﹐誰該負責﹖當創意人的自我主張強姦普羅大眾﹐誰該負責﹖當廣告影片讓人看不懂﹐又花很多錢﹐誰該負責﹖

到底廣告影片是做給創意人看﹖還是消費者看﹖廣告影片是做來得獎﹖或是做來銷售客戶的商品﹖

也許白蘭氏四物雞精的目標對象就是18歲到88歲的女人﹗誰規定廣告影片一定要強烈表現出商品的廣告主張﹖而且﹐以白蘭氏市場第一品牌的威力﹐當然可以做一支大家都看不懂的廣告影片。

當然創意人也可以宣稱「因為我是創造的先知﹐我說的話﹑我的想法﹑我的行為﹑我寫的字﹑畫的圖﹐都是超越時代而存在的。看不懂﹗你們當然看不懂﹐看得懂你不就也是先知了嗎﹖那我算什麼﹗」

對於這支拍得好看的廣告影片﹐在欣賞她優美的音樂及畫面之餘﹐我們就不要想太多﹐還是趁著加班回家的空餘時間﹐倒杯飲料﹐窩在舒服的沙發裡﹐打開電視機﹐好好地看廣告吧﹗
(曹永平為黃禾廣告助理創意總監) 

《資料來源:動腦雜誌301期/200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