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0)1月10日上午立法院進行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朝野協商,針對財政部賦稅署及五區國稅局編列稅務獎勵金新台幣1億3433萬6千元。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案主張將稅務獎勵金預算編列「全數刪除」,也可以讓步「全數凍結」,但須有法源依據,做到法制化才可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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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0)1月10日上午立法院前大批黃背心民眾前去抗議,高舉各種標語「廢獎金 反超徵」,抗議財政部編列1.3億稅務獎勵金,要求立委要依法刪除。

不能包庇,不能護航,全國7,000多位村里長,超過94%都要求廢除獎金,(全國村里長總數7,760,已有7,317位連署),尤其全國各村里民都有代表連署,100%民意要求廢獎金,全民都在看。

 

近日超徵還民議題吵翻天,財政部對外發佈的數字一變再變,不敢公布超徵來源與流向,不少立委、專家學者踢爆超徵原因50%來自非法課稅。前立委盧秀燕就發現2005年到2007年幾乎超徵金額的一半以上均為查稅所得,以台中市為例,幾乎十家企業就有六、七成以上會被查到,而且連年的比例都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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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2018年有超過1,021萬件欠稅欠費的強制執行案件,台灣稅災氾濫問題嚴重,矛頭指向稅官貪圖稅務獎金為主要原因。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曾痛批,「根本是納粹時代的法條!」法治國家根本沒有發放稅務獎金,公務員本來就有月薪,怎可把人民當鵝拔毛還能領獎金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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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代表指出,濫開稅單又領取無法源依據的獎金,觸犯刑法131條圖利罪!痛批獎金不只違法,更是戒嚴餘毒,也是法治國家的恥辱。早在2004年民進黨朱星羽等160多位立委就提案通過廢除獎金,廢掉戒嚴時期1954年制訂的「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主辦查緝機關稅務人員可分得查稅獎金(即罰鍰獎金)。然而,2008年沒有法源的稅務獎金卻死灰復燃。

2017年遭民進黨立委陳瑩踢爆,財政部編列上億預算,以「作業要點」與行政函令的形式繼續發放稅務獎金,稅務獎金項目五花八門,從辦理路跑比賽、新聞稿業務等都有,幾乎人人有獎,根本就是巧立名目濫發,只是在消化預算。歷年來,各黨派立委均批評獎金違法,立委顏寬恒直指:沒有法源1.3億稅務獎勵金是賄賂。

大批黃背心民眾守在立法院外抗議,要求各黨派立委要遵從民意,刪除財政部編列的稅務獎金預算,以導正當前惡意查稅陋習,搶救人民免於稅暴力的恐懼。全民的眼睛是雪亮,號召國人罷免替財政部護航的立委,並發起一人一通電話,打給自己選區的立委,表達人民抗議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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