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495期動腦雜誌)在那個國際性品牌還沒有進入台灣,台灣品牌不時興做廣告,老三台(台視、中視、華視)、兩報的媒體寡佔,台灣的廣告業並不發達,國民年平均所得1,207元美金,台灣總廣告量才50億新台幣的貧困年代。

1977年5月1日,我摸黑來到南京東路三段89巷15弄2-3號(舊名:舒蘭街)一個四層樓的公寓,因為這正是動腦雜誌準備籌備創刊的所在。

當年動腦創刊之前,我們只有四位工作同仁,日以繼夜地工作,只有除夕才能返鄉過年,那一段艱困的歲月,因為不懂得如何經營雜誌,及多角化經營,常常連發薪水都很困難。

在那個國際性品牌還沒有進入台灣,台灣品牌不時興做廣告,老三台(台視、中視、華視)、兩報的媒體寡佔,台灣的廣告業並不發達,國民年平均所得1,207元美金,台灣總廣告量才50億新台幣的貧困年代。

所有人都說,要害一個人就叫他辦雜誌;要害一個人傾家蕩產,就叫他辦專業又小眾的雜誌。我們想,無論如何,要先從推廣訂戶開始,沒有訂戶、讀者,動腦什麼也不是。

於是我們著手燒製了陶瓷的大腳筆筒,凡是訂閱動腦的讀者,都可以獲得這個創刊紀念贈品。這個大腳筆筒腳下,寫著「腳踏實地」四個大字,不斷的提醒自己,要一步一腳印。


大腳筆筒:動腦創刊紀念贈品。

困難是上帝對我們最好的磨練,有一回,我跟當年的動腦社長吳進生到東方廣告爭取廣告,當時東方廣告總經理黃宗鎧,向我們建議:動腦應該想辦法設計廣告公司聯合廣告,因為廣告公司彼此雖是競爭對手,但是廣告公司也可以團結起來,共同呼籲這個產業共同的價值、利益。

當時心中還弄不懂,這是個天賜的全新廣告經營模式,當晚回公司後立即開始思考,動腦該如何策劃廣告公司聯合廣告,讓廣告公司一起向廣告主,媒體呼籲自己的價值。終於,在凌晨五、六點,前後僅九小時內,就策劃出了四套廣告稿:「公平公正公開的交易制度是時代潮流」、「不要讓別人說,在你來之後此地成了沙漠」、「參與!服務社會」、以及「廣告界需要清新,勇於接受挑戰的新鮮人」。

透過廣告公司聯合廣告讓我們想起,不只是廣告公司需要宣傳自己,廣告影片製作、雜誌媒體、商業攝影公司、戶外工程為了廣告收入,也需要宣傳自己,因此動腦規劃了雜誌聯合廣告、廣告影片製作公司聯合廣告、戶外工程聯合廣告、商業攝影公司聯合廣告。

由於此項高明的指點,從此為動腦的廣告營收開創了全新的廣告營收模式,我們除了有上述的聯合廣告外,到現在仍然持續有廣告公司聯合廣告、媒體代理商聯合廣告,及數位代理商聯合廣告。這些聯合廣告除了會一次確認刊登頁數之外,同時會預付款項。

再次,特別感謝所有的客戶、作者,與讀者,因為您的穩定支持,才能使動腦維持了一貫的編輯獨立。

(王彩雲為動腦雜誌總編輯,有任何意見,歡迎討論 helen.wang@brain.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