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號491期動腦雜誌)唯有消費者或供貨廠商認為其「價值」是「等值」或是「超值」的時候,O2O業者才能產生實質的營收。

讓我們繼續上一課的話題。上次提到自2015年起,許多之前意氣風發、在發表會上侃侃而談、於宴席中杯觥交錯描繪股票上市美夢的中國O2O(Online To Offline)公司,彷彿飛在空中卻失去風頭的豬,紛紛墜地而亡,其死因究竟為何? . 第一、產品無法產生明顯的差異化: 絕大部分的新興O2O事業,在剛開始時都幻想著能夠一飛衝天,開創業界先河,而成為業界標竿,但也都很快速地陷入相同的情況,那就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