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6)數據與消費者行為密不可分,如今已成為驅動產業的基礎,面對不斷進化且持續壯大的數位足跡,品牌該如何有效的「讓數據變黃金」?

(2016-10-26)無所不在的數據,行銷人員不得不重視,當行動載具填補消費者的零碎時間後,廣告的媒體刊播選擇便無奇不有。品牌如何在對的時間,給消費者對的廣告訊息?善待數據是第一步,接著則是「正確」解讀。

台北Mobile Monday 10月24號,晚上7點在動腦小劇場,以「The Future Data」為題,邀請尼爾森大中華區媒體產業資深經理許介亮,和雪豹科技品牌銷售總監黃聖凱分享,在不可不提大數據的行銷環境中,面對消費者的多螢習慣,品牌與代理商該如何選擇工具、解讀數據,才能讓數位廣告效果最大化?

 

指標一
洞察多螢行為,創造多贏機會

以往消費者的上網裝置,只侷限於桌上型電腦(personal computer, PC)與筆電,如今台灣行動上網人口已高達97%,根據尼爾森資料顯示,50到65歲(數位移民)的行動上網人口成長比率最為快速,面對行動裝置使用快速成長,PC和筆電的上網使用時間,確實大幅下滑。

許介亮分析指出,民眾選擇不同裝置上網的背後因素在於「使用目的」。當消費者需要搜尋資料、收發e-mail,或是建置部落格等需要大螢幕、多視窗的操作需求時,PC和筆電就會成為首選;反之,當消費者處於實體通路時,有及時查詢商品資訊的需求,甚至是透過即時通訊軟體(LINE、WhatApp、Facebook等)、社群媒體,來掌握自己的生活圈,行動裝置就有其必要。

尼爾森分析不同年齡族群發現,每個年齡層都有不同的思考。

  • 12~19歲:衝動購買族群,追求流行、愛好新鮮,較常使用通訊軟體
  • 20~29歲:初入職場,習慣透過社群媒體抒發生活,願意付費購買貼圖
  • 30~39歲:視行動定位服務為「生活管家」,重視產品體驗
  • 40~49歲:視網友或專家為「生活顧問」,樂於分享生活經驗
  • 50歲以上:閱覽文章、不愛主動發文的「潛水族」,對廣告依賴度高

當消費途徑不如以往單純,在現今線上線下的媒體使用,甚至是生活習慣,讓消費旅程更為複雜,許介亮表示,廣告主與代理商必須從觀看(watch)到購買(buy),完整洞悉消費者行為,並進一步將多個數據整合為單一客戶數據,才能真正瞭解每位目標消費者的行為。

然而,許介亮認為,台灣大數據產業正面臨「數據零散」的問題,各大通路業者、網購平台或電信商等,各自握有消費者數據;這些封閉性的數據無法明確知道,線上網購消費者在實體通路的購物需求等相關問題。

過去大眾媒體時代,調查研究只需觀察某一群特定樣本的行為,便可推估整個母體的行為模式;如今,碎片化的媒體環境,每個人看到的廣告內容不盡相同,調研單位必須改變蒐集數據的方法,轉為曝光量普查,再進一步比對、校準人口資料,才能讓數據還原真實面貌。

許介亮表示,尼爾森以數位廣告收視率(Digital Ad Ratings, DAR)做為數位廣告收視標準,透過大樣本推估,除了能清楚知道收視裝置外,還能真正知道是誰看到了廣告,「以人為基礎」的跨螢評估,是讓數據說話的關鍵一步。

許介亮以法國衛生紙品牌Le Trefle廣告,說明數位與傳統的有趣對比。

指標二
讓對的工具,做對的事

其實,大數據的基本原理並不難,這是身處數位環境的行銷人員,必須要有的觀念,即「將得到的原始資料,在數位化與機器的輔助下,以正確的分析方法得到結果後,再經由人工判讀」黃聖凱說。

他進一步將大數據操作細分為5大環節:數據追蹤工具、資料來源、資料整合、資料計算、資料分析。

熟知的Google Analytics就是一種常見的「數據追蹤工具」;但黃聖凱認為,一般的GA系統只能看見數據起伏波動,無法找到流量下滑的原因,如此一來,品牌所得到的數字便沒有意義。

其次,為了清楚描繪消費者輪廓,需要擴大數據的蒐集來源,才能還原真實樣貌;獲得資料後,「整合工作」不能少,廣告主必須清楚知道,觀看線上廣告的觀眾從何而來、又往哪裡去,黃聖凱強調,唯有具備這個條件,才能知道數據的因果關係。

整合後的資料,必須根據廣告主的「核心目的」進行計算,無論是既有客群的再行銷,或是顧客關係服務,計算方法與指標未盡相同,只有這樣,才能讓後續的分析作業更顯順暢。

指標三
即時優化,提升廣告ROI
(Return On Investment, 投資報酬率
許介亮將廣告效果分為:注意、記憶、好感、共鳴、信賴、搜尋、購買。根據尼爾森資料顯示,PC與筆電的網路廣告,能提升消費者對品牌的注意程度(39%),在記憶指標上,也有29%;而在App行動廣告上,也能有效達到注意、記憶和好感。

由此可知,品牌必須根據廣告內容、素材,以及預期成效與目的,選擇不同的刊播媒體,許介亮強調,後續即時追蹤不同載具的觸達情形(reach),更是重要。

相較於傳統電視媒體,網路廣告能依照品牌的目的,有效控制數位廣告的露出頻次(頻控),而行動廣告更能精準鎖定目標對象,來提高觸達率。許介亮指出,品牌、代理商必須以「目標族群的觸達」(on-targeted rate)為指標,優化各式廣告版位。

除此之外,許介亮認為代理商所掌握的「廣告預算」,能結合廣告觸達率,推出廣告投放的投資報酬率,得知廣告成效。

許介亮表示,數位廣告能運用的素材,相較於傳統廣告多元,為了抓住觀眾注意力,時常以蓋版方式呈現。黃聖凱坦言,這的確是不得以的做法,蓋版廣告一開始出現時,確實能達到吸睛效益,但隨著它鋪天蓋地而來,已經大幅降低大眾的使用體驗,進而影響了品牌觀感。

如何不讓廣告打擾消費者的使用體驗,是品牌與代理商在大數據環境下,選擇廣告投放媒體時,應該思考的關鍵,黃聖凱建議,必須回歸廣告目的,選擇投放媒體,才不會造成曝光浪費。


許介亮:線上廣告ROI需以觸達(reach)為KPI指標。(Brain.com.tw/ 攝)


黃聖凱:適合他國市場的數據工具,未必適合台灣,工具如何「在地化」?就成為首要課題。(Brain.com.tw/ 攝)

MOMO Q&A

問:台灣傳統廣告與數位廣告的發展現況?該如何計算數位廣告KPI?


許介亮:
數位廣告量已逐漸超越傳統廣告,無論海外或台灣都是如此,即便如此,傳統廣告不會凋零,雖然形式、素材大不如數位廣告,但訊息曝光量高,如果代理商和品牌能妥善配置媒體預算,就能達到雙贏成效。

現在網路廣告常用的指標iGRP(線上收視率),其概念源自於GRP(總收視點),計算方法為觸達率(reach)X頻次(frequency),這樣的計算方法在傳統電視環境,已被操作到極致,而GRP與iGRP兩者的差異在於總母體(base),後者是以上網人口為主。

建議廣告主,在評估線上廣告效益時,以「觸及」(reach)為KPI才能反映真實狀況;甚至可以從廣告3R:觸及(Reach)、共鳴(resonance)和反饋(reaction)為衡量指標。

問:台灣大數據產業該朝哪個方向發展?數據人才該具備何種能力?


許介亮:
數據必須共享,才能讓數據更貼近真實,台灣未來能朝匯集數據的第三方中立單位「Marketing Cloud」發展。以尼爾森來說,我們希望未來能讓數據串聯實際購買的銷售量,進一步衡量不同媒體投放的廣告效益。能匯集所有數據的,是數據產業中所欠缺的一環

黃聖凱:
數據產業必須透過媒體、代理商、廣告主三方共同努力,推動大數據的基礎建設,如今數據分析工具眾多,針對市場特性的「在地化工具」,能讓數據分析更有意義。數據人才必須對數據敏感,主動發現數據波動、流失,甚至針對某一未來事件,進行可被預測的評估。

吳慶彬:
同時會寫程式,又會統計分析的數據人才最為欠缺。


(左起)許介亮、黃聖凱,和智威湯遜數位長吳慶彬,現場為與會者解答問題。(Brain.com.tw/ 攝)

關於 Mobile Monday 
從2000年赫爾辛基開始,已有140個城市,在每個月的某個星期一,定期舉辦的行動業社群聚會「Mobile Monday」,簡稱 MoMo。主要的目的為聚集當地對行動行銷發展有願景的開發者,及有影響力的夥伴,透過開放的平台,了解全球趨勢及促進合作的機會,每個月例會上與來賓知識交流。 

台北 MoMo 於2011年引進,透過不同的組織負責舉辦。這一次新團隊,以 The Future is Now 為主軸,每個月邀請大家一同關注不同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