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號485期動腦雜誌)

台灣今年初選出首位女總統時,世界上還有十八個政府領袖也是女性,包括德國、韓國、巴西、智利、尼泊爾、孟加拉、挪威、波蘭等。今年七月中英國選出女首相,加上羅馬及東京前後也分別選出歷史首任女市長,美國民主黨推出歷史上首位女總統候選人,這一波接一波的潮流,帶來全球「女性領袖」時代來臨的新氣象。   ......

 

這位美國前國務卿、參議員、第一夫人歷史上首位女性總統候選人,她多次演講中主打「婦女同酬」主張,凸顯「女性領袖」的差異訴求。在4月12日世界同工同酬日中,她說美國婦女薪酬是男士平均薪酬的76%,而且薪酬差異隨著年紀加大。因此,她提出「薪水公平法案」構想,主張員工有權利討論及比較別人薪資,而不遭受公司懲罰或解職。

其實,美國早在53年前(1963 )就通過「同工同酬法案」,主張薪資報酬不能因性別有差異。因為當時美國經濟環境改變,更多的婦女就業求職,當時婦女的薪資是男士的60%。至今五十年來,婦女薪酬的落後差距,雖然有改進,但十分緩慢。依照這速度還要再等70~80年,婦女的平均薪資才能追上。

年初一份台灣薪資調查報告中指出,台灣婦女薪資差距,以年齡級距比較,未婚者,從25歲以下3%,26~30歲4.6%,31~35歲12.9%, 36~40歲18.4%,41~45歲21.9%, 到46歲以上25.8%。

若是結婚者,同樣的年齡級距比較,差距加大,也是隨著年紀增加變大,由25歲以下17.9%,21.3%,27.6%,37%,44%,到46歲以上的48.4%。以薪資高低差別:已婚男性>未婚男性>未婚女性>已婚女性。「婚姻」明顯地成為男女薪資兩極化的關鍵因素。

究其原因,女性在結婚後,常為生育子女、家庭或是老人照護等需要,不願工作加班或請假,被迫放棄職場晉升及發展。

今年五月立法院雖然通過了《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增加了女性全薪產檢假、半薪生理假、延長男性全薪陪產假等,並提升最高罰鍰。然而,要縮短婦女薪酬差距,是一條漫長的路。單單靠訂立法令無法完就大事,更要贏得民間企業的認同與配合。

台灣新政府談「轉型正義」,專注過去政府的歷史共業的解決,恐怕還不夠。更應對具有普世價值及倫理的「婦女同酬」的轉型正義,發正義之聲,為台灣造就非凡正義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