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5)台灣現今警察醫療照護制度,急需應該多元「動腦」,因舊框架實質內容落於空泛,無法真正照顧到發生危難或長期戮力工作導致發生疾病的警察人員。

圖片來源:社團法人台灣警察權益平等協會

(2016-06-15)警察在面臨犯罪率增加、新型態犯罪多元的兇惡犯罪環境下,在執勤中常致生危險;又或是長時間日夜顛倒、作息大亂,致使身體不堪負荷而倒下。關於此類公傷過勞案件政府卻未能肩負起照顧員警的責任。

由社團法人台灣警察權益平等協會,立法委員林麗蟬辦公室主辦,於105年6月15日上午9:00,在立法院中興大樓一樓103貴賓室,以「慶祝警察節!?警察因公傷病~千悲,千悲,再千悲!警察過勞倒下,制度不全~心碎,家碎,家破碎!」為題,召開記者會。


警察在執行公務時,時常發生公傷過勞事件,但政府卻無法肩負起照顧員警的責任。(圖片來源:社團法人台灣警察權益平等協會)

 

出席者有,立法委員林麗蟬、立法委員王惠美、立法委員顏寬恆、社團法人台灣警察權益平等協會理事長趙惟漢、社團法人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六龜分局茂林分駐所蕭建昌所長警眷曾慧勤、雲林北港警分局劉耀仁員警警眷江青萍。


記者會中,以實際個案說明警察醫療照護制度的種種不足。(圖片來源:社團法人台灣警察權益平等協會)

以三個個案:高雄氣爆受傷(員警張明煌、林惠雯文件說明)、員警劉耀仁過勞(警眷江青萍)、所長蕭建昌過勞(警眷曾慧勤)說明,並提出具體警察醫療照護制度修法項目:

一、警察工作除了具備高危險性、不確定性、辛勞性之常見引起過勞病症特性外,基層警察更包含了長時間性質之服勤與專責性質之隨時隨地備勤二項特質。長年任職必將對員警健康產生影響,因此頇將過勞疾病納入因公戮力執行工作範圍之中,增訂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3條(過勞條款),加入執行工作至發生過勞疾病,心血管疾病納為戮力職務,積勞過度為因公撫卹範圍。 

二、警察與一般公務人員之工作性質,勤務排班方式迥異。目前警察人員請假適用公務人員請假辦法,其適當性不足。增修訂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2條-1,新增警察人員之請假規定,適用警察人員請假規則。 

三、警察職業特性迥異於一般公務人員,故特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六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警察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殉職慰問金發給辦法,應其職務特性應准予各機關應其預算與需求得投保額外保險以滿足其風險填補需求。 

四、比照國軍設立專責醫院,建立完整醫療照護體系。

動腦常有創意案例報導,政府在警政資源利用上,可以更有創意。例如,2011年英國倫敦暴動後,商店被破壞等各類犯罪行為層出不窮,於是倫敦的奧美廣告,請來藝術家在每家商店的鐵捲門外,畫上嬰兒笑容可掬的大臉。

神奇是這些嬰兒圖像,因為逗趣可愛,不但美化了街頭,在出現嬰兒圖像後,格林威治市的犯罪率,不靠增加任何警力,相較前一年下降18%,達到降低犯罪的效果。

因此,對於警察勤務繁忙、危險性高,時常有人員傷亡等問題,應該更有系統化、結構性、根本的解決問題。


嬰兒笑容可掬的大臉,每當夜幕低垂,街上商店打烊的時候,就像是巡守隊一樣,守護著夜晚的治安。(圖片來源: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