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行政院陸委會和經濟部聯手取締大陸商品廣告,數十家業者違法刊登廣告,已送法務部調查局。 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經濟處長陳明璋9月9日表示,在台灣媒體上刊登大陸商品或促銷廣告,會觸犯兩岸關係條例,也不符合公司法規定,因此陸委會和經濟部商業司已完成蒐證,並送調查局處理。大陸房地產、醫藥、學校招生、旅行及產品促銷等各類廣告,最近在國內媒體上大量出現,但依兩岸關係條例第34條規定,國內媒體上禁止刊登大陸商品或各類廣告,又因沒有主管機關處理,所以陸委會和經濟部商業司,日前陸續到各刊登廣告的大陸商品展售現場蒐證,並送請調查局處理。而刊登廣告的業者,可能要負法律責任。 至於是哪數十家業者、分別是哪些商品的廣告,以及調查結果是為違法的話,要負何種法律責任……等問題,當動腦編輯向行政院陸委會經濟處查詢時,該處則表示無法對外公開業者名單;而在調查結果尚未明朗之前,也無法預測該違法業者將負何種法律責任,一切都要等調查報告出來再說。 但是陸委會此舉已引起建商人人自危,湯臣開發公司9月17日宣佈,將全面暫停上海三個房地產的銷售廣告;另一家房屋仲介公司代銷的武漢商場,已被罰款,其他在上海投資的別墅個案也被蒐證,預料大陸房地產熱潮將全面降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