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4)行銷溝通,重點在於溝通「消費者的買點」,而不是「商品的賣點」,因為一支好的行銷廣告,目的是要打動消費者,廠商做出來的商品特色,如果不是消費者的需求,那麼頂多只是在產品上差異化的創新,卻不是消費者會花錢購買的商品。

台灣的泡麵世界有名,選擇之多,配料之豐富,「名堂」之多,都讓其他各國的泡麵相形失色。在過往,台灣的泡麵以調味和配料出名,近年來則轉往最基本的「麵條」發展。

台灣的泡麵起源甚早,1967年,台灣第一包泡麵「生力麵」問世,1971年,統一推出內含肉燥油包的「統一肉燥」,在新口味和電視廣告推播下,取得了台灣泡麵的王座,也打開了台灣泡麵的新紀元,隨後,維力(炸醬麵)、味王(原汁牛肉麵)、味丹(味味A排骨雞麵)陸續開發出各款泡麵,與統一肉燥麵合稱台灣泡麵的四大天王。1983年,統一滿漢大餐推出全球首款附有調理包的泡麵,也奠定台灣泡麵的特殊性,甚至進軍大陸,成為大陸市場的泡麵霸主。

回到台灣的泡麵廣告,多以泡麵的「料」做為主打,而維力的「張君雅小妹妹」觀察到泡麵的本質「麵」是好吃的關鍵,推出維力手打麵,強調麵條久煮不爛,解決了泡麵「泡」太久會導致口味全失的問題。

台灣的泡麵種類眾多,也有透過口味而一鳴驚人的產品,例如前陣子的「台酒花雕雞麵」,沒有投入廣告,但靠著新聞報導和網路擴散,在市場上搶到缺貨。味丹於去年推出「真麵堂」,以「誰來煮都好吃」為訴求,但描述的有些抽象,並沒有看到產品的支持點;日前,真麵堂推出新廣告「TVC解說篇」,回歸到麵條的差異,同時著重醬汁與麵條的結合,透過溜滑梯來表現,算是很清楚的比喻,而這支廣告的表現,清楚說明了產品的差異,算是近期中頗能刺激消費者食慾的泡麵產品。



筆者認為的行銷溝通,重點在於溝通「消費者的買點」,而不是「商品的賣點」,這與一般強調商品特色的表現方式不同,因為一支好的行銷廣告,目的是要打動消費者,廠商做出來的商品特色,如果不是消費者的需求,那麼頂多只是在產品上差異化的創新,卻不是消費者會花錢購買的商品。

因此,行銷的商品特色,必須來自消費者的需求,也就是說,要把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利益點給點出來,而不是一直老王賣瓜。

說到泡麵廣告,筆者不得不提到多年前的老產品「維力炸醬麵」,廣告中完全沒提到麵條或調味料,甚至連「麵」裡面有什麼都沒交代,但卻是筆者認為最好的一支泡麵廣告,原因無化,因為這支片子演出了消費者吃泡麵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需求」,那就是「好吃」。

行銷溝通要把消費者利益給呈現出來,但若能找到消費者的內在需求(Consumer insight),那就會是支令人回味的好廣告了。
 


 

 

 


 
 
 

 

 

行銷金三角
動腦雜誌



***歡迎加入筆者的行銷社群:行銷金三角臉書社群、或瀏覽筆者的行銷部落格:行銷金三角部落格 

博客來購書網址:本書銷售所得扣除成本將全數捐給社福團體,歡迎各界朋友一起讀好書,做好事。